“人有明珠,莫不贵重,若以弹雀,岂非可惜”古文阅读标准答案及原文译文解析

“人有明珠,莫不贵重,若以弹雀,岂非可惜”古文阅读标准答案及原文译文解析,是由国学启蒙网从海量的中小学考试试题中精选而来,为广大师生和古文爱好者提供标准答案和翻译解析。以下为正文内容。

人有明珠,莫不贵重,若以弹雀,岂非可惜?况人之性命甚于明珠,见金钱财帛不惧刑网,径即受纳,乃是不惜性命。明珠是身外之物,尚不可弹雀,何况性命之重,乃以博财物耶?群臣若能备尽忠直,益国利人,则官爵立至。皆不能以此道求荣,遂妄受财物,赃贿既露,其身亦殒,实为可笑。
贪人不解爱财也,至如内外官五品以上,禄秩优厚,一年所得,其数自多。若受人财贿,不过数万,一朝彰露,禄秩削夺, 此岂是解爱财物?规小得而大失者也。昔公仪休性嗜鱼,而不受人鱼,其鱼长存。且为主贪,必丧其国;为臣贪,必亡其身。《诗》云:“大风有隧,贪人败类。”固非谬言也。昔秦惠王欲伐蜀,不知其径,乃刻五石牛,置金其后。蜀人见之,以为牛能便金,蜀王使五丁力士拖牛入蜀。道成,秦师随而伐之,蜀国遂亡。汉大司农田延年赃贿三千万,事觉自死。如此之流,何可胜记!
若能小心奉法,常畏天地,非但百姓安宁,自身常得欢乐。古人云:“贤者多财损其志,愚者多财生其过。”此言可为深诫。若徇私贪浊,非止坏公法,损百姓,纵事未发闻,中心岂不常惧?恐惧既多,亦有因而致死。大丈夫岂得苟贪财物,以害及身命,使子孙每怀愧耻耶?
古人云:“鸟栖于林,犹恐其不高,复巢于木末;鱼藏于水,犹恐其不深,复穴于窟下。然而为人所获者,皆由贪饵故也。” 今人臣受任,居高位,食厚禄,当须履忠正,蹈公清,则无灾害,长守富贵矣。古人云:“祸福无门,惟人所召。”然陷其身者,皆为贪冒财利,与夫鱼鸟何以异哉?
                                     (节选自《贞观政要·贪鄙》)
4.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语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乃以博财物耶                    博:增加
B.禄秩优厚                        秩:品级
C.规小得而大失者也                规:谋求
D.事觉自死                        觉:败露
5.以下六句话,全都属于“贪鄙”的恶果的一组是(    )
①遂妄受财物,赃贿既露,其身亦殒        ②一朝彰露,禄秩削夺
③道成,秦师随而伐之,蜀国遂亡          ④愚者多财生其过
⑤使子孙每怀愧耻耶                      ⑥祸福无门,惟人所召
A.①③④                   B.①②⑤                   C.②③⑥                   D.④⑤⑥
6.下列对原文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以明珠弹雀为喻,说明人不能“见金钱财帛不惧刑网”,贪图身外之物,而招来杀身之祸。
B.文章用“公仪休不受人鱼”和“秦惠王刻石牛置金伐蜀”正反两方面的事例,说明不可“规小得而大失”。
C.为主为臣的,如果能做到“小心奉法,常畏天地”,不仅能使百姓安宁,自身常获欢乐,还能使子孙后代感到荣耀。
D.文章最后以鸟贪高、鱼贪深而被获为警戒,要求“居高位,食厚禄”的官员们做到“履忠正,蹈公清”,这样才能避免灾害、长保富贵。
7.翻译文中划横线的句子。(10分)
(1)且为主贪,必丧其国;为臣贪,必亡其身。(5分)
 (2)然陷其身者,皆为贪冒财利,与夫鱼鸟何以异哉?(5分)

参考答案
4.A
解析:“博”,换取、接受。
5.B
解析:③述蜀国灭亡,是“秦师随而伐之”造成。文中与题干中的“贪鄙”主要是针对人而言。④说明财物多给愚者造成的影响,并没有说是贪鄙带来的。⑥是说祸和福都是因为个人的所作所为而召来的,没回答“贪鄙”。
6.D
解析:D项“鸟贪高、鱼贪深而被获”有错,应该都是“贪饵故”而被人们捕获,此属混淆文意。
7. (1)参考答案:况且作为国君,如果贪婪,一定会使他的国家灭亡;作为臣子,如果贪婪,一定会使他自身丧命。(“且”译为“况且”,2分;“丧”“亡”均是使动用法,各1分,句意通顺,1分,共5分。)
(2)参考答案:然而使自身陷于灾祸的,都是为了贪求财利,和那鱼鸟有什么区别呢?(“陷”译为使动用法,2分;“夫”译为“那”,1分;“何以”译为“有什么”,1分。句意通顺,1分,共5分。)

【参考译文】
人有明珠,没有不视之为宝贵的,如果拿去弹射鸟雀,这难道不是很可惜吗?何况人的性命比明珠珍贵,见到金银钱帛不惧怕法律的惩罚,立即直接收受,这就是不爱惜性命。明珠是身外之物,尚且不能拿去弹射鸟雀,何况人的性命如此宝贵,怎么能用它来换取财物呢?群臣如果都能够全力竭尽忠诚正直,有益于国家,利于百姓,那么官职爵位立即就可以得到。一律不能用这种受贿的手段求取荣华富贵,随便就收受财物。赃物贿赂暴露以后,自身也将受到损害,确实是可笑的。
贪财的人并不真正懂得吝惜财物。例如内、外朝官五品以上的,俸禄优厚,一年所得到的收入,那数目本来就多。如果收受别人的财物贿赂,不过得到几万,一旦暴露出来,俸禄就会被削除,这难道是懂得吝惜财物吗?谋求小的收入却失掉了大的利益。从前公仪休生性喜欢吃鱼,但他不收别人送的鱼,他就能长久吃得上鱼。况且作为国君,如果贪婪,一定会使他的国家灭亡;作为臣子,如果贪婪,一定会使他自身丧命。《诗经》说:“大风有隧,贪人败美。”这确实不是错误的话。过去秦惠王想征伐蜀国,不知道去蜀国的路径,就雕刻了五头石牛,在牛尾后放着黄金,蜀国人见了,以为石牛会拉出金子。蜀王派遣五个力士拉石牛进蜀。道路修成,秦军随后进攻,蜀国于是灭亡。汉朝大司农田延年贪赃三千万,事情败露后自杀身死。如此之类的事情,哪里能够记得完!
你们如果能小心遵守法令,总是像朕敬畏天地那样,这样不但百姓安宁,自己也可常得快乐。古人云:“贤者多财损其志,愚者多财生其过。”这话可以深以为戒。如果徇私贪污,不但是破坏国法,伤害百姓,即使事情没有败露,心中怎能不常怀恐惧呢?恐惧多了也有因此而导致死亡的。大丈夫怎么能为了贪求财物,而害了自己的身家性命,使子孙总是蒙受羞耻呢?
古人说:“飞鸟栖息于树林,唯恐树木不高,所以在树木的顶端筑巢;鱼藏于水中,唯恐水不深,所以穴居于水底洞穴中。但是还是被人们捕获,都是因为贪吃食饵的缘故。”现在大臣接受任命,身居高位,领取厚禄,应当履行忠诚正直,遵循无私清廉,这样才能没有灾祸,长守富贵啊!古人云:“祸福无门,惟人所召。”然而使自身陷于灾祸的,都是为了贪求财利,和那鱼鸟有什么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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