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价 ”造句

官价的造句举例,经典例句来源于众多的国内外优秀文学作品,是您学习官价造句的最佳参考材料。

用“官价”造句 第1组

1、 多数国家采用单一汇率制,一切外汇交易按官价汇率进行结算。

2、 但是一九七八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终止了黄金官价。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同时也取消了其成员国之间贸易必须使用黄金这一要求。

3、 该时期市场实际价格的变动未必是与固定官价及平贾不同的例外或者是非法的现象,而为法律所允许,所以钱的价值并非是由金或布本位制以及与此类似的制度来维持的。

4、 可可出口收入必须由央行以官价收购。

5、 当时没有哪一个国家愿意将本国货币的币值作大幅度的调整,偏离平价范围,当然也不愿意按当时的官价调整。

6、 委内瑞拉贬低博利瓦汇率,这已经是一年中的第二次。这次废除了原来1美元对2.6博利瓦,并将外汇官价调整至4.3。

7、 按照陈朝铜钱跟白银的兑换,一千铜钱等于一两白银,这是官价,而私价差不多八百铜钱便可兑换一两,陈朝末年属于铜贵而银贱。

8、 那有身家的怕惹事端,家中有米,只索闭仓高坐,又且官有定价,不许贵卖,无大利息,何苦出粜?那些贩米的客人,见官价不高,也无想头。

“官价”的解释

官价[guān jià] 官价 1、指官府规定的价格。 《宋史·食货志下五》:“钞法罢而纲运兴,官价高,私价贱,民多食私盐而官不售,科抑之弊生矣。”《续文献通考·市籴一》:“今官司以官价买物,行铺以时值计之,什不得二三。” 瞿秋白 《饿乡纪程》十:“我就听见许多穷苦的华侨,货物被 赤塔 政府依官价征收去了,官价一时发不出来,华侨会, 赤塔 中国 领事又不肯认真帮他们办交涉,因此怨骂华侨会和领事。” 2、官价与民价相对,是我国古代一种奇特的价格现象。我国古代宫廷使用的价格,由内务府制定,由皇帝批准方可成立。其价格对象为宫廷,一般说来,官价要比民价高出许多,如清代乾隆皇帝吃的鸡蛋官价定为每只30两白银,而当时民价仅为3钱;再如慈禧太后观戏时所搭的临时席蓬官价竟然高达20万两白银!其剩余资金则为内务府官员瓜分,而最终为官价埋单的却是普通纳税人——老百姓。

本篇官价造句由国学启蒙网 yebeta.com 为您整理。如果觉得文章不错,建议把国学启蒙网推荐给更多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