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晋卿,字伯修,密州安丘人”古文阅读标准答案解析及句子译文解析,是由国学启蒙网从海量的中小学考试试题中精选而来,为广大师生和古文爱好者提供标准答案和翻译解析。以下为正文内容。
韩晋卿,字伯修,密州安丘人。为童子时,日诵书数千言。长以《五经》中第,历肥乡嘉兴主簿、安肃军司法参军、平城令、大理详断、审刑详议官,通判应天府,知同州、寿州,奏课第一,擢刑部郎中。
元祐初知明州两浙转运使差役法复行诸道处画多仓卒失叙独晋卿视民所宜而不戾法指。入为大理少卿,迁卿。
晋卿自仁宗朝已典讼臬,时朝廷有疑议,辄下公卿杂议。开封民争鹑杀人,王安石以为盗拒捕斗而死,杀之无罪,晋卿曰:“是斗杀也。”登州妇人谋杀夫,郡守许遵执为按问,安石复主之,晋卿曰:“当死。”事久不决,争论盈庭,终持之不肯变,用是知名。
元丰置大理狱,多内庭所付,晋卿持平考核,无所上下。神宗称其才,每谳狱虽明,若事连贵要、屡鞠弗成者,必以委之。尝被诏按治宁州狱,循故事当入对,晋卿曰:“奉使有指,三尺法具在,岂应刺候主意,轻重其心乎?”受命即行。
诸州请谳大辟,执政恶其多,将劾不应谳者。晋卿曰:“听断求所以生之,仁恩之至也。苟谳而获谴,后不来矣。”议者又欲引唐日覆奏,令天下庶戮悉奏决。晋卿言:“可疑可矜者许上请,祖宗之制也。四海万里,必须系以听朝命,恐自今庾死者多于伏辜者矣。”朝廷皆行其说,故士大夫间推其忠厚,不以法家名之。卒于官。
(选自《宋史•韩晋卿传》)
10.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元祐初/知明州两浙转运使/差役法复行诸道处/画多仓卒失叙独晋卿/视民所宜而不戾法指
B.元祐初/知明州两浙转运使/差役法复行/诸道处画多仓卒失叙/独晋卿视民所宜而不戾法指
C.元祐初/知明州/两浙转运使差役法复行诸道处/画多仓卒失叙独晋卿/视民所宜而不戾法指
D.元祐初/知明州/两浙转运使差役法复行/诸道处画多仓卒失叙/独晋卿视民所宜而不戾法指
11.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字,又称“表字”,往往是名的解释和补充。古代男子成人,不便直呼其名,故在本名以外还起了表示德行或本名的意义的字。
B.童子,指童子科考试。童子科是古代选拔人才的制度,汉代已有,始以荐举为主,后增加考试,只有通过考试的书生才称童生。
C.五经,儒家五部典籍的合称。《诗》温柔宽厚,《书》疏通知远,《易》洁静精微,《礼》恭俭庄敬,《春秋》属词比事。
D.刑部,又称“秋官、宪部”,是古代“六部”之一,掌管刑法、狱讼等事务。其最高长官是刑部尚书。
12.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韩晋卿坚持法度,不畏强权。在“开封民争鹑杀人”事件中忤触宋神宗宠臣王安石,有主见,并向大理寺卿进言,坚持认定此案为“斗杀”。
B.韩晋卿审案公允,才干卓越。许多朝廷的疑难案件他都会参与讨论,后因为与王安石争论“登州府杀夫案”这个案子,更是在士大夫中知名。
C.韩晋卿持法有度,坚持原则。有一次皇帝安排他到外地去办案,习惯上这种案件在出差前要到宫中请示,他打破旧例立即动身。
D.韩晋卿法度谨严,不乏怜悯之心。他长期任法官,执法守正,为人忠厚,认为对死刑审批权应慎重。士大夫们很尊重他,“不以法家名之”。
13.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每句5分)
(1)登州妇人谋杀夫,郡守许遵执为按问,安石复主之。
(2)奉使有指,三尺法具在,岂应刺候主意,轻重其心乎?
参考答案
10、D 11、B12、A
13、(1)登州妇人谋杀丈夫,郡守许遵逮捕妇人调查询问,王安石又支持许遵的观点。
(2)奉命出使自有原则,三尺法俱在,难道还要刺探皇帝的意思而任意轻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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