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法三章的反义词

约法三章的反义词有:为所欲为胡作非为,约法三章[yuē fǎ sān zhāng]的解释:约:商议确定;法:法律。订立法律三条。原指订立法律;相约遵守。后泛指订立简单的条款;大家监督遵守。出自:汉 司马迁《史记 高祖本纪》:“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约法三章的反义词详解

1

为所欲为

拼音:
wéi suǒ yù wéi
解释:
做想要做的事。形容任意而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为:做。
出处:
宋 司马光《资治通鉴 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以子之才,臣事赵孟,必得近幸。子乃为所欲为,顾不易耶?”
2

胡作非为

拼音:
hú zuò fēi wéi
解释:
指毫无顾忌或不考虑后果地肆意行动。非为;干坏事。
出处:
清 李汝珍《镜花缘》:“或诬好吃懒做,或诬胡作非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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